数字公民视野中的数字智商:八大能力与三层目标
作者:王佑镁 潘 磊 赵文竹

  摘 要:数字智商是有关个人数字能力的商数,是21世纪数字公民必备数字能力的评价标准。本文基于数字公民视野,结合DQ Institute对数字智商的能力要求,在信息素养和数字素养的基础上诠释了数字智商的内涵及其八大能力,构建了数字工具的使用能力、批判性与创新思维、数字公民素养三维度的数字智商培养目标框架,为青少年的数字化教学与个体发展提供参照。

  关键词:数字智商;信息素养;数字公民;数字能力

  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将“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列为教育信息化2.0的八大行动之一,并提出“要充分认识提升信息素养对于落实立德树人目标、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制定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模化测评,实施有针对性的培养和培训”“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这是从国家层面对数字时代个体生存与发展能力诉求的明确回应。

  “数字化生存”这一术语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尼葛洛庞帝教授率先提出并广为传播的。他认为,数字化生存是现代社会中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的生存方式。在数字化生存环境中,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呈现出全新的面貌[1]。今天的青少年作为伴随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在现实空间和数字空间里用行动诠释了数字化生存的本质。作为数字时代的公民,他们应安全、合法并合乎道德地使用数字化信息工具,应具有在信息技术领域广泛的知识与技能,并有责任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发展[2]。具体来说,数字公民应具备如下九个方面的素养:数字接入、数字商务、数字交流、数字素养、数字礼仪、数字法律、数字责任、数字健康与数字安全[3]。显然,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当今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在学习与生活中他们充分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但对技术的使用过分依赖,必然会衍生出许多问题,如增加了接触错误信息、暴力信息和网络威胁的可能性。许多研究都表明,网络滥用、数字技术成瘾给儿童青少年带来了巨大的网络风险,包括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社交成瘾以及许多生理心理疾病。虽然网络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提高个体抵御网络风险的能力,会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家庭、学校和社会应以关爱数字时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协同促进他们向合格的数字公民转化。因此,在数字化世界,与IQ、EQ一样,数字智商(Digital Intelligence Quotient,DQ)将成为衡量青少年数字化生存能力的标准。

  一、数字智商:从信息素养到数字素养

  数字智商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DQ Institute(该组织是多方联盟的国际智库,致力于从教育、文化和政策上推动数字生态系统的发展)的报告中,它指的是个人数字能力的商数,是衡量个人数字能力的标准。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日新月异,数字智商逐渐受到国际教育组织与教育工作者的重视。我们认为,数字智商是对信息素养、数字素养的深化与延续,是在数字时代对个人数字能力评价的工具,是指导青少年提升数字能力、规避网络风险的行动指南。从信息素养与数字素养的比较中,我们可以进一步明晰数字智商的内涵。

  (一)信息素养与数字智商

  信息素养的概念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朱科夫斯基(P. Zurkowski)于1974年提出的,它具体指人们利用信息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信息素养的概念与能力要求也得到了不断延伸与发展。它不仅关系到个人获取和使用信息的能力,更决定着国民整体素质的高低。对信息的获取与判断、利用与创造、伦理与道德已然成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具备信息素养的标准。具有信息素养的人,必须具备利用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懂得如何去获取、评价和有效利用信息。

  对青少年的信息素养教育也要注重团队交际能力、问题解决与实施能力、创造力与探究能力的培养[4]。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仅掌握信息素养所要求的能力,已不足以让青少年应对当代社会的变化。数字智商的提出与测量,给出了一套全面的数字时代青少年能力要求体系,将有力地帮助青少年学会建构自身数字公民的身份,掌握各种应对网络风险的能力。

  (二)数字素养与数字智商

  数字素养的概念是1994年由以色列学者阿尔卡来提出的,他认为数字素养框架包括“图片—图片素养”“再生产素养”“分支素养”“信息素养”“社会—情感素养”五大要素,这一理论框架被认为是数字素养最全面的模式之一[5]。具有数字素养的人能够在学习以及社会参与中,运用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思维去驾驭数字技术。

  数字素养并不是一种单一的能力,而是一种关乎所有人基本生活技能的、复合的、横跨多领域的重要能力。数字素养视野下的数字智商更强调让人们持批判性的态度去处理数字信息,尤其是在网络风险盛行的数字时代,尤应重视青少年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当数字智商成为评价青少年日常数字生活、学习的能力标准时,它会构建出一种综合的、渐进发展的系统培养途径,并成为新时期学生数字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数字素养与数字智商会成为师生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的必备能力与评价标准,为构建数字化教育体系提供理论基础。

  二、数字智商的八大核心能力

  智商是衡量一个人认知能力高低的依据,数字智商是衡量一个人数字能力高低的依据,对于数字智商的研究也大多从数字能力入手。数字能力是一种为了工作、休闲和交流,自信和批判地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是21世纪技能的核心指向。研究者指出,数字能力的构成要素包含三个维度:工具性知识和技能、高级知识和技能、应用技能和知识的态度[6],其构成要素如图1所示。

  2016年,欧盟发布了《公民数字能力框架2.0》,针对工作、社会和教育的快速变化,从信息和数据素养、交流与合作、数字内容创造、信息安全、问题解决五个维度提出了公民应具备的数字能力,并从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面给出建议,以支持公民数字能力的提升。数字能力的框架及其目标指向,与教育领域的数字布鲁姆(Digital Bloom)工具使用能力范畴不谋而合,加强学生的数字能力教育,有助于培养能够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工作、学习、娱乐、社交等领域的创新型人才[7]

  数字智商作为衡量青少年在数字生活中技能、智力和社会能力的标准,可以分为三个维度:负责任地使用数字工具、利用数字工具创意想法并变为现实、解决全球化挑战并创造机遇[8]。据《2018 DQ Impact Study》显示,有29个国家的8~12岁的儿童参与调查,其中面临网络欺凌、游戏成瘾、在线性行为等网络风险的比例高达56%,且ICT新兴国家的风险指数远高于ICT发达国家。为此,DQ Institute提出了一套详细的方案,从数字公民身份、屏幕时间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欺凌管理、数字足迹、隐私管理、数字移情、批判性思维八个方面来综合提高青少年的数字智商[9]。数字智商的八大核心能力结构如图2所示。

  此八大核心能力是基于数字智商三个维度提出的评价指标,也是青少年必须具备的八项数字公民核心能力,具体释义如下——

  数字公民身份:能够了解、构建和管理健康的在线身份,并且与离线身份统整。

  隐私管理:能够处理并理性判断所有在线分享的个人信息并保护个人和他人的信息。

  批判性思维:能够区分真假信息、良莠内容,辨别值得信任的、有疑问的在线联系。

  数字足迹:能够理解数字足迹的属性及其给现实生活带来的后果,并且负责任地管理。

  数字移情:能够理解自己的或者他人的在线需要与情感。

  网络安全管理:能够通过安全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并防范各种网络攻击。

  网络欺凌管理:能够察觉各种网络欺凌现象并且机智处理。

  屏幕时间管理:能够管理个人的屏幕时间和多任务操作,能够自我控制在线参与。

  三、数字智商培养的三层目标

  数字智商是一个综合的能力套件,它包括技术、认知和社会情感三个方面的技能,以使个人能够面对数字生活的挑战并适应数字生活的需求。根据数字能力的三维度要素和数字智商的八大核心能力,我们可以把数字智商的培养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技术层(数字工具的使用能力)、思维层(批判性与创新思维)和素养层(数字公民素养),而每层目标对应上述八大能力内涵,并以知识、技能和态度(或价值观)三种类型予以呈现。数字智商的培养目标结构如图3所示。

  (一)技术层:数字工具的使用能力

  数字能力是一种为了工作、休闲和交流,自信和批判地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当代青少年作为伴随互联网成长的一代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接触数字化工具。DQ Institute 的研究发现,全球8~12岁的儿童平均每周有32小时用在数字工具上。全球50%的8~12岁的儿童拥有自己的移动电话,其中85%的儿童使用社交媒体应用。数字工具已逐渐成为儿童青少年接触数字世界的必需品,但他们对数字工具的使用仅停留在接触互联网,并未达到批判性、创造性使用数字工具的能力要求。虽然技术是当代青少年数字化生存的一部分,也是进入数字世界的基本权利,但过多的屏幕接触时间与不假思索地使用数字工具,必然会提高网络风险的概率,同时也会造成他们行为、心理上的改变。过长的屏幕使用时间会导致青少年在行为上出现睡眠质量差、阅读量减少、现实社交频率降低等现象;在心理上,则容易出现孤独感、抑郁和更强的攻击性等问题。所以,要通过教育干预,增强学生的数字工具使用能力,在掌握基本的数字工具技能与知识的同时,也要合理规划使用数字工具的时间,加强利用数字工具进行交流与协作,批判性地评价数字工具的利弊,以此来解决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实现安全、负责任地使用数字技术,促成其从数字原住民转化为数字公民。

  (二)思维层:批判性与创新思维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建立在批判和质疑基础上的认知活动。其本质是通过自身的经验或思考,对他人的观点或相关事物做出价值性评判,并以此来指导自身下一步的思维或行动。创新思维是提供新颖的、有价值的思维成果的心理过程。其本质是对问题的顿悟,并获得新的前所未有的解决问题方法的过程。无论是批判性思维,还是创新思维,它们都是由多种思维形式构成的,都离不开思维的破旧立新,但二者又各有侧重。批判性思维更注重反省式的理性思维,在反思的过程中提出质疑,整个思维过程中反思占主导地位。创新思维则更倾向于顿悟式的灵感,它更多的是以新颖性、适切性的思维方式来寻求全新的思维产品,整个思维过程中求异思维占主导[10]。青少年是互联网用户的主要人群,网络风险与网络暴力又是借助互联网广泛传播的。青少年在掌握对基本工具使用的数字能力上,还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认知能力、批判能力、创造能力。网络的匿名性、交互性和多媒体性,使得青少年接触网络风险的机会增加。据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对于青少年来说,互联网是把双刃剑,网络风险与网络机遇并存。对于网络与数字媒介内容,要持批判和质疑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激起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唤起内心的思考和创造的动力,把创新的想法变为现实。

  (三)素养层:数字公民素养

  素养是一个整体性概念,涉及听、说、读、写以及批判性思维等能力,其内涵随着网络发展而与时俱进。数字公民素养是信息素养和数字素养等一系列相关概念的深化与拓展。信息素养是发现、组织以及处理信息,并利用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字素养是为适应数字社会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技能[11]。数字公民素养就是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公民能够掌握各种数字工具,并批判性、创新性地利用数字工具的更高层次的个人能力修养。数字公民素养对青少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应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各项挑战,青少年应全面提高数字能力,以适应数字化社会。

  四、结语

  本文基于数字公民视角,结合DQ Institute对数字智商的能力要求,在信息素养和数字素养的基础上诠释了数字智商的内涵和八大核心能力,构建了数字智商培养的三层目标框架。这个框架既可以用于指导学校数字化教学,也可以作为数字智商发展指南,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内容改革提供参考,改变现有教材内容偏向于工具实用性的倾向。同时,结合数字智商的能力要求,可以为青少年开设相应的数字能力课程,以提高青少年规避网络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胡泳,范海燕,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

  [2]杨浩,徐娟,郑旭东.信息时代的数字公民教育[J].中国电化教育,2016(1):9-16.

  [3]张立新,张小艳.论数字原住民向数字公民转化[J].中国电化教育,2015(10):11-15.

  [4]韩冬,傅兵. 信息素养教育论[M].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48-78.

  [5]施歌.中小学生数字素养的内涵构成与培养途径[J].课程·教材·教法,2016 (7):69-75.

  [6]王佑镁,杨晓兰,胡玮,王娟.从数字素养到数字能力:概念流变、构成要素与整合模型[J].远程教育杂志,2013 (3):24-29.

  [7]王佑镁,胡玮,杨晓兰,王娟.数字布鲁姆映射下的数字能力发展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3(5):1-7.

  [8]DQ Institute. 2018 DQ Impact Report-Outsmart the Cyber-Pandemic[EB/OL].[2018-10-07].

  [9]DQ Institute. What is DQ World[EB/OL]. [2018-10-07].

  [10]王建,李如密.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思维的辨析与培育[J].课程·教材·教法,2018 (6):53-58.

  [11]马克·布朗,肖俊洪.数字素养的挑战:从有限的技能到批判性思维方式的跨越[J].中国远程教育,2018(4):42-53,79-80.

  (作者王佑镁系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温州大学教育信息化研究所副所长;潘磊、赵文竹系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牟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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